一、起草说明
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 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23年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发展计划申报指南》,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八大产业集群的相关部署以及“两区”创新发展工作要求,2023年10月至12月,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两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经过指南发布、项目受理与形式审查、项目初评、诚信审核、厅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项目会评、查重、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环节,拟立项22个“两区”项目。
12月4日,我厅发布《关于公示2023年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发展计划拟立项项目的通知》,对拟立项的22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