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王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选、冶矿渣高质化利用技术研究促进南疆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07号〔经济建设〕类)收悉。我厅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科技攻关,突破技术瓶颈”
(一)设立专项研发资金。“十四五”期间,自治区财政设立100亿元新疆人才发展基金,支持实施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保障国家和自治区、兵团重大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对包括选、冶矿渣高质化利用技术研发在内的各类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给予奖补支持,支持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扶持人才创新创业,为人才提供科研资助、生活补助及医疗保健等服务。
(二)聚焦重点技术方向。2025年度,我厅通过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先后立项支持了“西南天山锆(铪)砂矿成矿规律及潜力评价”“新疆东天山钒钛磁铁矿勘查示范与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新疆重要交通廊带战略性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地质安全风险评价”“新疆铝土矿成矿规律与资源潜力评价”等9个项目,总经费6550万元,直接助力南疆地区矿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厅将在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计划中设立南疆典型矿渣高质化利用技术研究相关专题,持续支持矿渣的基础研究、应用示范及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二、关于“完善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我厅着力加强政策衔接配套,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对高层次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励力度,全力支持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激励措施。
三、关于“培育示范项目,推动产业集聚”
“十四五”期间,我厅与和田地区行署、中南大学签订了《新疆西昆仑有色金属实验室(研究院)合作共建协议》,并立项实施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新疆战略多金属铜铁矿资源勘查开发与选冶高效提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安排自治区财政科研经费600万元。
四、关于“加强人才引培,提供智力支撑”
我厅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通过《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向南疆地区倾斜条件:一是在特聘专家引进项目中,明确南疆五地州、疆内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学历、个人业绩成就等要求;二是在青年博士引进项目中,明确南疆五地州、疆内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至45岁。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厅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指导南疆重点矿区围绕选、冶矿渣高质化利用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骨干矿业企业的支撑引领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支持矿渣高质化利用相关企业向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集聚,独立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聚焦矿渣高质化利用关键技术需求,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工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加强技术攻关,重点突破有价金属高效分离提取、矿渣基新型建材制备、矿渣在土壤改良与环境修复应用中的瓶颈问题,促进矿业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