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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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322/2026-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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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盟新疆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以盐碱水治理为核心推动南疆盐碱地资源化利用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提案》(第151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综合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等协办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聚焦南疆盐碱水治理与盐碱地资源化利用,分析问题深入,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对我区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厅会同水利厅、农科院等相关部门,围绕提案所提的技术、产业、政策、人才四个方面,已开展或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技术创新与提升方面

一是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力度。我厅通过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等计划,持续支持盐碱水治理相关技术攻关。目前,自治区农科院主持的叶尔羌河流域水盐调控与盐碱障碍消减产能提升技术模式与应用新疆苦咸水资源利用与盐碱耕地协同治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项目已取得阶段性突破。其中,离子分筛膜淡化技术已较为成熟,可处理矿化度1-50g/L的盐碱水,产水率80%-95%,吨水成本低于0.47元,具备推广条件;另复合稀土催化淡化设备研发已进入中试阶段。

二是推动盐水矿物提取技术研发。针对提案中提到的矿物提取技术不成熟问题,我厅已支持相关单位开展浓盐水高值化利用研究。例如,农科院团队正探索表面波蒸发+盐分收集”“耦合低温结晶与交换式热泵等技术路径,力争实现节能提盐。

二、关于产业培育发展方面

一是推动产业链闭环发展。我厅将积极引导建立咸水淡化高盐水养殖矿物提取循环利用模式,支持相关单位申请项目开展集成示范,实现水资源梯级利用和盐分资源化回收。

是培育龙头企业和品牌。通过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对盐碱水综合利用领域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关于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我厅将配合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咸水淡化、高盐水养殖、矿物提取等环节的专项扶持政策。

二是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设立盐碱地综合利用科技专项。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关于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

我厅将通过人才项目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统筹解决人才培养与引进这两方面问题。

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会同水利厅、农科院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提案建议,加快推动南疆盐碱水资源化利用与产业融合发展,助力南疆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