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舍亚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建议内容,结合我厅工作职责,并征询业务涉及相关厅委办的意见建议,作出回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创建支持情况
2001年,科技部发布《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启动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经济发展。2002年,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获得第二批创建批复,标志着新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开端。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棉花、现代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作为主导产业。2022年,以“丝绸之路棉业科创高地”的定位,升级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标志着新疆农业科技园区朝着更高层次、更综合化的方向发展。截至2026年,全区99个县市区已建成各级农业科技园区87家(含已挂牌、在建),其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高区)1家,国家级园区10家,自治区级园区76家。除新建的和安县、和康县、岑岭县,已实现园区14个地州市全覆盖。
(二)支持情况
自治区在2017年设立园区专项资金,结合各农业科技园区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成效,通过后补助形式,对园区给予分档资金支持。2022年以来专项资金稳定为375万元,每年支持20余家园区,获支持园区平均给予1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养护、产学研合作与培训活动等方面支出。同时,为加快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我区各级园区特别是昌吉农高区组织各入驻创新主体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十四五”期间,支持昌吉农高区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实施“两重”项目12项,支持财政经费1.0457亿元,带动企业投入1.1692亿元。近两年,科技厅进一步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技行动计划项目支持重点聚焦农业科技园区内产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为园区辐射带动县域产业创新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二、下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对于统筹产业布局方面
自治区在产业布局方面已作出明确规划,在《新疆纺织服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6—2035)》(以下简称《规划》)中已经明确,未来十年纺织服装产业将构建“五城九园一中心”的协同发展布局。《规划》中确定将“昌吉—呼图壁—玛纳斯”作为“一园”,并给予“立足产业基础,发挥优质棉花、粘胶资源优势,发展以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为主的产业集群”的产业定位。从《规划》可以看出,昌吉农高区所在昌吉州产业发展定位主要以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为主。
2026年3月20日,自治区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调研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包含农牧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先进装备及生物制造在内的10条重点产业链的调研工作,与榆泉产业园的五大产业高度契合,其中农牧产品加工及先进装备产业链调研组调研地点均涉及昌吉州,建议榆泉产业园做好对接,配合开展重点产业链调研工作,将产业发展痛点难点、思路打算、诉求建议充分与调研组进行沟通,为调研提供支撑的同时,积极争取推动调研成果转化惠及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二)对于支持榆泉产业园区建设为自治区级园区方面
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主要具有“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四大功能,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分享利益链,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新科规〔2020〕2号)规定:“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园区建设的统筹管理工作,组织园区的认定、考核、验收、评估、监督,研究制定支持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各地州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园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推进和服务工作,具体负责本地区申报认定园区的组织和审核推荐,指导园区制定总体规划、建设方案、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落实相关政策并制定地方配套政策。”榆泉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所在地州政府可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和需要,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创建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