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函字〔2024〕22号
郭文超委员:
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交办的《关于长期稳定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提案》(第259号),我厅为主办单位,财政厅为协办单位,经研究现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答复意见如下:
一、农业科技创新支持情况
(一)持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建立了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从2021年的1.21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4.72亿元,年均增长97.48%,特别是近年来在财政收支矛盾特别突出的情况下,自治区本级财政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依然连续两年近翻番增长。
(二)不断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机制。针对需要长期稳定投入的基础研究、原始创新以及共性关键技术,注重稳定支持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如通过前期补助方式给予持续稳定支持。2021-2023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资金4.58亿元,支持布局了一大批农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全力抢占农业基础前沿创新高地。为充分发挥新疆农科院农业科技创新的排头兵作用,自2022年起,加大新疆农科院农业科技创新稳定支持经费的投入力度,在原有23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8300万元,用于支持该院开展长期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导向作用。对市场导向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项目,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后补助、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资助方式,根据绩效的评价结果,安排后补助资金给予经费支持。鼓励企业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发活动及应用示范,项目结束后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给予适当补助资金予以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不断优化投入结构,持续推进农业领域战略基础前沿研究,推动各类科技计划、平台、人才项目进一步向农业领域倾斜。
(二)进一步优化项目的支持方式。针对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具有显著公益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等特点的研究方向,积极探索项目的支持方式。
(三)鼓励企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鼓励企业参加科技创新,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合体。
(办理人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张凌凯)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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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