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函字〔2024〕23号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发挥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创新引领作用的提案》([经济建设]类第86号)收悉,自治区科技厅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就提案中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围绕市场,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导向作用
1.围绕自治区八大重点产业,重点推动各产业内规模较大的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科技任务。组织申报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科技领军企业金风科技牵头的“大功率新型陆上风电机组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牵头的“陆上风电场群全直流发电系统及协同控制技术”、哈密煤直接转化制备高端精细化学品技术研发等获得立项支持。2023年凝练实施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科技项目126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15项,支持资金10.58亿元。
2.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自治区科技计划年度指南编制中的八大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技术方向更多征求企业的需求和意见,提高需求遴选、指南编制及项目评审中企业专家比例。
3.在涉及产业化的重大科技项目设计、指南编制、绩效管理、人才培养与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建立同企业家、企业专家的咨询座谈机制,更多听取和吸收产业界意见建议,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紧密融合。
二、突出龙头牵引,发挥科技领军企业产业发展带动作用
1.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组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金风科技加快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大企业牵头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中吸纳中小企业参与课题研究,支持大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中小企业共同组建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新疆实验室等。
2.依托全国和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势,拓展专业赛、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新渠道,发现和挖掘关键技术创新创业科技型企业和项目,引导国家高新区及大企业与入围全国赛企业开展合作交流,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3.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递进培育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持续落实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壮大鼓励科技领军企业队伍。
4.积极对接高新技术企业各领域中的龙头企业,了解企业最新的技术创新情况,在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领域内的带动作用,通过技术需求对接的方式,促进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共同发展。
三、完善政策支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联合新疆税务局积极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认定奖补、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加强企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认定登记,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引导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在基础研究领域加大投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加大支持企业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力度,推动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3.协调国资委推动落实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政策与容错机制。
四、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力度
1.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参与科技创新战略与政策研讨。依托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在充分调研、征集中小型科技企业问题需求的基础上,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的交流方式,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家举办研讨会。
2.鼓励和引导企业申报“天山英才”培养计划——高层次领军人才专项,通过引进、培养高水平科技人才,提升人才项目申报入选率,争取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更多资金支持,助推企业发展。
3.在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荐工作中,加大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对来自企业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适当放宽推荐条件”相关政策,争取更多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专项推荐名额。
4.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岗工作,支持企业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纳入各类科技计划和创新基地平台关键指标。
5.支持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加回,取得重大成果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6.参考疆外其他省市区做法,结合新疆实际,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产学研用合作模式,选派高校、科研院所中携带科技成果或研发能力较强的科研工作者常驻企业配合创新活动,向企业提供针对性、特色化服务,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为企业培养一批技术人才。
五、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对标国家与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堵点、卡点、难点等关键技术问题,通过实施自治区科技计划,引导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鼓励企业牵头实施自治区科技计划中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项目,切实提高企业承担产业化科技项目的比例,引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凝聚区内外、上中下游、产学研用等力量建立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战略研究和技术攻关。通过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定向择优”等方式,吸纳一定比例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入到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中,推动大中小企业的融通发展。
3.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组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金风科技加快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对主要科技领军企业、依托企业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通过政府部门出题、定向委托或者“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模式来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等方式予以支持。
六、积极营造科技创新环境
1.深化同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搭建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发科技贷款模块,实现线上对接、路演、咨询、培训的功能,持续推进信息采集工作,推动建立覆盖全疆的科技型企业数据库、金融机构库。
2.加大自治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向企业开放力度。围绕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协同开展场景征集,鼓励创新型城市、两区、国家高新区、国家农高区等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清单,向企业释放更多场景合作机会,为疆内企业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搭好平台,持续推动创新应用场景的落地。
3.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持续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的“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推动我区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特别是中亚等国家的企业、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究、技术转移示范、科技人文交流等活动,促进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平台联建以及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4.通过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等平台,充分展示我区优势产业、优势企业的科技成果,同时积极与其他省区市交流,在重点领域上“补短板,锻长板”,促成更多的跨区域技术转移转化。
(办理人: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沈联海)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戎飞
电话:0991-3838227
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