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函字〔2024〕21号
蒋平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高校供给侧改革构建产学研有效机制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召开两次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我厅紧紧围绕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不断强化技术转移转化、专利评估、产业对接、专利布局等技术服务,推动技术供给端、技术需求端和技术服务端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助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73.73亿元,较去年翻了一番多,创历史新高。
(一)深化科技创新改革,全面释放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方案》(新科政字〔2022〕11号)、《关于加快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增强科技战略支撑力量的若干政策措施》(新科资字〔2022〕80号)、《关于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以增加知识技术价值为导向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3号),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文件,大力推进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改革,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实行体现自身特点的绩效分配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中绩效核定政策,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二)加强科技项目顶层设计,保障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
贯彻自治区党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邀请院士牵头组织成立高水平专家咨询组,紧密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以及各产业链牵头部门研究编制的重点产业链行动计划,发挥重大科技项目政府主导作用,顶层组织谋划重大科技项目347项,推动“八大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进5名院士及其团队参与到“两区”重大科技项目中,发挥院士作为科研领域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破解新疆产业发展难题和技术壁垒。对标产业发展需求,遴选我区重点产业“卡脖子”技术问题,顶层凝练形成技术需求榜单,面向全国张榜求贤,组织实施“揭榜挂帅”科技项目22项。
(三)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设立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自治区每年预算安排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0.8亿元,并结合执行情况适时追加经费,2023年已达到1.56亿元,用于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技能培训,支持自治区"双创”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大赛,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和调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的积极性。二是设立新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201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支持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新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1.6亿元,已完成克拉玛依昆仑卓越科技投资基金和乌鲁木齐医疗健康产业基金等子基金组建工作,带动社会资本投入5亿元,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三是落实技术转移机构奖补资金。2023年,发布《关于2023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首次对2家技术转移机构,10家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后补助,补助经费256.79万元。还通过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科技援疆、国际合作项目等,推动内地科技成果、本地研发成果转化实施,加快向中亚及周边国家扩散。
(四)聚焦产业创新发展,建立新疆科技成果(技术)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新疆科技成果(技术)交易中心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揭牌。中心将搭建“1+6”服务体系,构建“1+3+N”技术转移协作网络构架,第一批拟与21家国内外服务机构、5家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12家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并同中国技术市场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引入更多科技成果和技术转移资源。中心已完成首次技术转移项目对接,技术交易额达1200万元。
(五)强化技术要素市场配置,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技术转移机构能力建设。自治区共有7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47家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1家科技成果(技术)交易中心,2家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整合先进技术、成果、人才等创新资源,结合本地特色和需求,开展技术转移、项目合作等活动促进成果转化。二是不断完善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新疆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对成果信息开展征集、筛选、分析、发布等工作。目前,平台已发布科技创新资源信息23899条,其中:科技政策信息374条、科技成果16164条、企业信息5321条。三是加强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培训。自治区现有技术经理人350人,其中:初级技术经理人255人,中级技术经理人95人。2023年联合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兵团)塔里木大学,开展5期初、中、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对考试合格的165人颁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证书。联合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举办技术合同登记员培训,地州市科技局、高校院所150余人参加培训,105人员获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证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科技成果产出质量还有待提高,高价值专利少,成果转化效率低。产学研用结合不够紧密,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平台。
二是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主要以技术服务为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尚未得到充分体现,企业的创新主体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研发机构建设不够重视,企业的研发能力较弱,缺乏科技创新意识。
三是科技成果转化与金融的结合度不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较小、企业信用度不高,获得贷款难度大,科技成果转化与金融结合不够紧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意见建议,针对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投入保障机制、机构建设以及完善多主体科技合作机制等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
贯彻落实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加强对科技创新政策的总体设计、衔接配套和修订管理,及时推动科技政策“立改废”,出台自治区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方案。加强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赴高校、院所和企业调研,不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制度环境,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营造改革创新、支持实干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投入保障
一是加大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资金,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重在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技行动计划、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计划等方面支持企业实施科技项目。
二是推动新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发挥作用,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成果转化。继续落实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应的补助激励政策和支持经费,激发全区科技成果转化活力。
三是以科技金融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计划同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共同牵头,联合各商业银行、交易所、证券、创投、小额贷款、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机构,组建成立新疆科技金融联盟。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特色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结合我区科技型企业的特点,鼓励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设计提供金融产品和专项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企业积分贷、科技智慧贷、助保科技贷、信用贷、善新贷和供应链金融、投贷联动等业务。
(三)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
一是培育和发展我区技术转移机构。贯彻落实《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新科规〔2022〕3号),依托技术转移机构整合先进技术、成果、人才等创新资源,为技术转移提供多元化服务,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作用,通过强化主动服务、设定目标任务和激励措施,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提升。
二是开展新疆科技成果分类评价规范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科技成果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已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议,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
三是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活动。整合我区技术转移机构先进技术、成果、人才等创新资源,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技术转移转化、专利评估、产业对接、专利布局等方面开展服务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进一步完善多主体科技合作机制
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科技支撑“八大产业集群”攻关行动。聚焦油气勘探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利用,以及粮油、棉花、果蔬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实施一批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前瞻性部署,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是夯实创新基础,提升创新主体能力水平。积极打造国家级高水平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建设一批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启动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支持和引导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联合疆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用好高企专项资金,发挥科技型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是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依托自治区上合组织科技伙伴计划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多领域深层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中亚及我区周边国家开展务实科技交流合作,推动科技人文交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合实验室建设。加快推动“中国—中亚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人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张海涛)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戎飞
电话:0991-3838227
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