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科技局,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科技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了《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9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科普工作实际,就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参赛代表队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采用视频形式参加,由选手自选实验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演示并录制视频。自选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学科和工程技术学科,可以由一人或多人(不超过6人)演示,具体形式不限。
报送视频包含自我介绍视频(20秒)和自选实验演示视频(6分钟以内),需为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920*1080)的AVI、MP4或MOV格式,画面比例16:9,自选实验演示视频需添加中文字幕。
二、推荐报名
请各地州市科技局、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通知》(附件1)要求,推荐本地区、本系统符合要求的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代表队,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2024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代表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人才处,报名表电子版及报送视频发至指定邮箱。
各推荐单位须在其中一份报名表“部门、地方推荐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一份报名表“部门、地方推荐意见”一栏保留空白。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委审核报名材料后,择优推荐上报科技部。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技人才处眭灵格、巴赫蒂亚尔
电 话:0991-3836027、3838217
电子邮箱:nckjfwzx2020@163.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丝路精创3楼
邮 编:830011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91号)
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