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新疆高质量发展科技需求,征集“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凝练论证形成“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揭榜提出相关要求。
一、项目榜单
本批榜单包括“新一代硫红霉素生产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高碱低阶煤热解多联产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工厂核心技术”“新疆驼乳快速精准鉴别体系与品质提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采棉机智能控制系统优化及信息数字平台搭建与应用”“多源固废集约化处置与应用关键技术”。(详见附件1)
二、揭榜要求
1.揭榜方应为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独立法人实体或独立法人联合体。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团揭榜攻关。
2.揭榜方应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
3.揭榜方应具有满足项目实施的相应水平的科研队伍,在揭榜项目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掌握项目领域相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4.揭榜方提出的技术方案可行性高、经济性好,能协助发榜方完成成果转化应用,帮带培养一批新疆本土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
5.发榜单位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它股权关联体等关联方不得揭榜。
6.符合榜单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揭榜流程
1.对接榜单。有意向揭榜的单位在榜单发布之日起,可与发榜方项目专员(见附件1)对接了解榜单内容,结合榜单具体要求及自身能力进行揭榜。
2.书面申报。意向揭榜单位按要求填写“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3纸骑马装订,一式五份,签字盖章须齐全。
揭榜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28日。
榜单1至3的揭榜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328号,邮编:830011,收件人:宋英明。
榜单4至5的纸质材料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5楼兵团科技局,邮编:830011,收件人:刘艳。电子材料发送至ghc1511@teammail.cn。
四、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 赛尔江 0991-383614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宋英明 0991-382672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刘 艳 0991-2896192
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