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1)
2011年,自治区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2011年,我厅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了由行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厅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作为自治区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协调、督促、定期通报各职能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处室为自治区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按职责分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检监察室作为监督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确定了自治区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领导信箱答复及网站运维做了具体分工。形成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为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程序
为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我厅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为原则,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新疆科技厅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管理办法,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了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及形式及发布时间,形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各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突出公开重点,注重公开实效
我厅门户网站作为增强科技部门与公众交流,扩大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展示我厅形象的重要载体,每天更新充实网站内容,准确及时的把科技工作的发展变化反映出去,做到网上图文并茂。在网站内容上突出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强化服务、利民便民,将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区科技发展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务活动、工作动态等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门建立了“专题专栏”栏目,将热点工作作为专题放在醒目位置,如科技援疆工作、效能建设工作等。为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和时效性,健全完善了信息人员定期沟通研究制度、重大信息约稿制度和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并专门开发了一套信息审核程序,重要政务信息在各处室产生后,通信息审核程序层层审核后发布到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门户网站
科技厅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工作管理要求,实行信息目录首发制度,本年度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00条,平均每天有7000余人次访问。“一站式”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自治区科技厅面向公众、服务社会的主窗口之一,本年度通过“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受理2416个项目,在线注册单位1814个。
2.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更新各类信息71条,补充2009~2010年信息93条。其中法规政策26条,科技统计1条,科技计划19条。
3. 新闻发布会
2011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4次,邀请新闻媒体记者约100人次,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报道约300条(中央电视台3条),信息报道的文字总量超过10万字。
4.公众咨询
2011年,门户网站上“公众咨询”和“领导信箱”共收到社会公众各类咨询11件,均做到了及时回复,受到广大科技人员的认可。
5.政务微博
结合新形势下的“网络问政”工作,在腾讯网开通“新疆科技厅”政务微博。目前我厅政务微博已有20万人次关注,发布信息46条,有效提高了新疆科技厅门户网站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全年,我厅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事宜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是加强执政为民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2011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信息更新、门户网站服务功能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努力。2011年,自治区科技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继续推进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和《新疆科技厅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主动做好目录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2.加强科技厅门户网站建设,增强互动服务功能
着重拓展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三大功能,努力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功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督查
做好各处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相关业务研讨。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与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与回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