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拟认定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5-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1.
2025年拟认定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区(基础级)名单
自治区科技厅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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