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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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2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科函字〔2023〕24号            

民建新疆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棉花秸秆等生物质替代部分化石燃料在水泥工业中试点应用的提案》([社会建设]类第1202号)收悉,作为该建议主办单位,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支持煤炭领域科技创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自治区科技厅高度重视煤炭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进入“十四五”以来,据不完全统计,支持立项“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任务专项、重大科技计划专项共计立项15项,累计总投资超过4亿元,科技拨款近9千万元。其中,支持新疆宣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和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各1000万元,分别立项“氢化煤焦油高质化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煤炭清洁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炼铁高炉CO2极致减排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等3个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协调推动“哈密富油煤分级分质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列入科技部重大项目指南。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极大地促进了煤炭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促进新疆煤炭减量化、清洁化、低碳化发展,提升煤炭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出台相关政策。自治区工信厅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在编制《新疆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自治区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过程中,以转换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广先进技术为重点,为棉花秸秆替代部分化石燃料技术在新疆水泥行业应用创造条件,推动水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三)项目支持。结合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已出台的政策,工信厅将通过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自治区节能专项资金,对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和水泥生产企业在生物质燃料替代方面符合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针对棉花秸秆等生物质替代部分化石燃料在水泥工业中试点应用出现的技术问题,支持疆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加强科技攻关,为棉花秸秆替代部分化石燃料技术在新疆水泥行业应用提供科技支撑。

二是对使用棉花秸秆等生物质替代燃煤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精神,自治区工信厅在下达年度水泥错峰生产计划时,参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水泥生产线执行错峰生产,按燃煤替代量适当增加开窑时间,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改意愿。

三是总结棉花秸秆等生物质替代化石燃料在新疆水泥工业中的试点成果。组织相关企业、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开展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支撑,以科技创新提升技术标准水平,以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实现棉花秸秆等生物质替代化石燃料技术在新疆的全面推广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试点取得示范效果后,自治区工信厅通过组织现场会的方式邀请全区水泥企业参观学习,对接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在全行业大力推广。

感谢贵单位对科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办理人为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陈强)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人:戎飞     

电话:0991-3838227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