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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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9月29日,自治区科技厅修订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25年10月30日正式印发,2025年12月1日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新科规〔2022〕1号),2024年,修订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规〔2024〕2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因实施细则(暂行)的条款不能适应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为确保《管理办法》各项条款的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对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由正文和3个附件组成。正文共43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自治区科技计划五大专项优化调整为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自治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专项、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自治区区域创新引导专项

二是明确项目遴选可通过公开竞争、定向择优、定向委托、滚动支持等方式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项目可采取“揭榜挂帅”“赛马”“业主制”等新型组织模式。对事前立项事前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综合评价、以赛代评等项目支持方式进行了定义。

三是明确项目管理包括指南编制与发布、项目申报受理、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管理与绩效评价等流程,提出了在管理中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四是明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自治区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计划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发展计划按其办法执行。科技厅通过滚动支持、综合评价、以赛代评方式立项的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可参照本办法实施或从其相关规定。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组织职责清单明确和细化科技厅、项目推荐单位、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咨询专家的职责。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对项目管理工作各环节流程进行细化,为各责任主体规范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附件3《释义》主要是对正文相关条款、表述的解释说明,有利于各类实施主体工作的开展。

另,《实施细则》将绩效工作嵌入项目管理全流程中,明确各责任主体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评审论证中要求专家对项目绩效目标表进行评审;在合同书签订中,项目绩效目标表作为合同书的附件;在过程管理中,要求科技厅项目管理处室或专业机构应严格监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明确对绩效监控存在问题项目的处理措施;在项目验收环节,增加了专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