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专业科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与健康、新疆农、林、畜牧、医学等专业领域研究前沿、新疆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及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操作实务等。
三、培训形式
邀请我区有关专家、学者,采取网络授课、在线讨论、学员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培训。
四、考核与发证
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提交1篇结业论文(2000字左右)。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自行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查询《继续教育电子合格证书》。
五、报名及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第一期为2025年4月10日~4月30日;
第二期为2025年6月1日~6月30日;
第三期为2025年8月1日~8月31日。
培训时间:第一期为2025年5月8日~6月10日;
第二期为2025年7月1日~7月31日;
第三期为2025年9月1日~9月30日。
六、培训费用
根据《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执行。
七、其它
培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学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报名。
联系人:安璐、迟晓雨
联系电话:(0991)3832580
自治区科技厅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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