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实字〔2024〕16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试行)》(新科规〔2023〕2号),经过申报、评审、实地考察和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认定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绿洲过程新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10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建设期两年,到期通过验收后正式挂牌。
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自治区野外站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支持野外站开展长期野外定位观测,为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系统的科学数据,并开展实验示范和科学研究。请各野外站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目标,进一步凝练研究和发展方向,提升科研水平,加强队伍和实验条件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打造为科学研究提供基础支撑和条件保障的科技创新基地。
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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