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天山众创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新科高字〔2021〕80号)和《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新科高字〔2019〕34号)相关规定,喀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众创空间等5家众创空间(名单详见附件)已不符合自治区众创空间相关要求,无法有效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自公告之日起取消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资格,不再纳入自治区众创空间序列管理。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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