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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及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18:23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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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企业,中央驻疆单位引智工作(外事、科研管理)主管部门:

为表彰和奖励近年来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根据《科技部关于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82号 )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43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以下简称友谊奖)和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以下简称天山奖)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八)申报友谊奖原则上应为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外国专家,且优先考虑获自治区天山奖的外国专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友谊奖

1.2021年度友谊奖将通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政务服务平台”申报。申报系统开放后,由自治区科技厅专人负责集中网上填报。

2.请申报单位按《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其中,“主要贡献”,其参考模板详见附件4;“申报材料附件”中的“主要贡献补充说明”须提供详细说明文档,介绍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承担项目或课题的主要成果、来华后解决的问题以及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 

3.《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需外国专家聘请单位加盖公章,并上报各地州、各部门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申报书面材料需一式15份(白色封皮胶装),电子版光盘1份(含申报材料、2寸白底照片)。

(二)天山奖

1.2021年度天山奖将继续采用“天山奖申报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ts.xjkjcgw.com。已注册过的申报单位可直接登录填报,未有账号的单位按要求注册。

2.请申报单位按《天山奖申请表》(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其中,申请表签章页除自治区单位外,各地州市申报时须当地人民政府签字盖章。

3.天山奖采用无纸化申报和评审,待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上报书面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指定1名正式工作人员专门负责。

2.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外国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疆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

3.请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对外国专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时限

按照工作进度,友谊奖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天山奖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请严格按时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办法

自治区科技厅将按规定组织自治区外国专家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召开2021年度友谊奖候选人推荐和天山奖申报人选评审会,审议评估申报材料,拟定友谊奖候选专家和天山奖获奖专家,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外国专家服务处  米拉、邸枫、樊庆,电话:0991-3680731、3830535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外国专家服务处

邮编:830011

报系统技术咨询:蒋杰,电话:0991-3193615


附件:1.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2.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

      3.天山奖申请书

      4.“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及相关模版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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