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322/2025-00003
  • 发文字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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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2023年9月5日前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进行年检;对2024年4月24日新申请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进行验收检查。经参检单位自检、实验动物质量抽检、专家审阅材料和现场检查等程序,拟同意新疆大学等10家单位持有的17个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通过2023年度年检(见附件1);拟同意新疆师范大学等3家单位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验收(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3日至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通过单位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0991-3813713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991-3652231、383983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附件:1.2023年度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年检拟通过单位名单

      2.新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拟通过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