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322/2023-00319
  • 发文字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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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拟通过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试行)》《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完成考核工作,并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拟同意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等8家单位的15个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通过年检(见附件1);拟同意新疆大学等3家单位的3个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通过考核(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通过单位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0991-3813713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991-3652231、383983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附件:1.2022年度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年检拟通过单位名单

      2.新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拟通过单位名单

自治区科技厅                                      20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