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灵慧委员:
我厅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关于科技领域“小组团”援疆工作的提案》,会同工信厅进行认真研究。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和各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援下,科技援疆机制不断完善,新疆与援疆省市在平台建设、园区发展、项目合作、人才交流等领域深化交流合作,有力提升了新疆的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党中央关于“组团式”援疆向科技等领域拓展的部署和要求,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科技领域“小组团”援疆。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制印发《科技领域“小组团”援疆工作方案(试行)》,发挥科技领域“小组团”援疆团队优势,在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科研攻关、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化与援疆省市的科技合作,积极推进援疆省市优势创新资源“组团式”向新疆集聚,促进援疆省市与新疆协同创新、合作共赢。根据地州市推荐、专家评审确定13个示范点,其中“系统式”组团1个,“定点式”组团4个,“项目式”组团8个。组织召开“组团式”科技援疆工作现场会暨科技特派员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交流“组团式”科技援疆经验做法,积极推进“组团式”科技援疆工作。2024年7月,组织开展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小组团”援疆团队和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从受理的173个“小组团”援疆团队项目、44个柔性援疆专家人才中,评审推荐出“小组团”援疆团队44个,柔性援疆专家9人,其中自治区“小组团”援疆团队39个、柔性援疆专家8人,涉及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农业、生态环保、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优质畜产品等重点领域。
二是推广实施科技特派团援派模式。贯彻落实马兴瑞书记及陈伟俊常委、常务副主席批示要求,推进落实“组团式”科技援疆走深走实,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协调浙江省、湖南省、福建省援疆前方指挥部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援疆科技特派团项目,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精准匹配资源、注重协同创新,持续推动省区高端科研平台、优势科研团队交流合作,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浙江省已累计选派48名科技特派员赴阿克苏地区开展工作,阿克苏地区与浙江省开展跨区域技术合同登记5项,交易额614万元;湘湖实验室、浙江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等多个浙江优势科研团队已与受援地相关单位开展科研合作。湖南省选派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干旱经济林科技援疆专家团,指导吐鲁番市雅尔香酒庄有限公司、吐鲁番枣尔康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枣酒酿造工艺;将1家吐鲁番经济林企业纳入“一带一路”干旱经济林创新联盟,共同推动联盟建设,成立了“一带一路”干旱经济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吐鲁番分中心1个。福建省实施“丝路同源·智惠闽昌”科技特派员项目,选任包括水产养殖、森林保护、食用菌及农业推广等领域21名省内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作为科技特派员,为昌吉州各县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技术服务,推动福建科技特派员制度先进经验在新疆落地。
三是推进跨区域产学研合作。推进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创建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新特能源等优势企业牵头区内外高校共建协同创新平台,累计培育19家、认定2家,通过平台引进区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新疆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推进援疆省市高校参与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2024年促成山东大学、东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高水平高校的创新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提升自治区产业协同创新水平。
四是利用新机制组织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项目,2022—2024年自治区“2+5”人才基金支持实施“揭榜挂帅”39个项目,支持新疆企业与西安交大、华东理工、西南石油、新特能源、新奇康药业、江苏集萃、新疆凯盛等区内外高水平高校和企业联合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并实现落地转化。
五是发挥对口援疆机制优势并开展科技招商。组织开展赴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开展产业招商推介活动,与内地省市龙头企业开展点对点推介系列活动,多措并举引导援疆省市企业在我区投资兴业。联合自治区金融机构印发《支持自治区工业招商项目落地金融信贷实施方案》,推动招商项目落地见效,以项目招商落地为媒介吸引科技人才援疆,积极参与我区优势产业发展。在北京、上海、深圳、大连设立四个离岸孵化器,借力国内发达地区科技创新优势资源,形成了企业内地离岸孵化、新疆落地模式,同时在对外联络、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科技交流、政企对接方面共促创新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目前科技领域“组团式”援疆工作还存在覆盖领域不够广、数量不够多,科技需求精准对接创新资源不够,支援手段、方法单一等问题。根据您的提案建议和自治区科技领域“组团式”援疆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努力推动“组团式”科技援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第七次全国科技援疆暨“四方合作”推进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马兴瑞书记、阴和俊部长在第七次全国科技援疆暨“四方合作”推进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与援疆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签署的科技对口援疆创新合作协议,推动对口援疆省市加大科技援疆力度,选派高水平人才团队帮助受援地梳理产业创新需求,谋划产业技术协作、人才培育和科技园区共建,共建一批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探索和完善离岸研发中心、离岸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飞地园区”等合作模式,持续推进科技领域“组团式”援疆,联合各援疆省市围绕各地州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开展技术研发、装备研制和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地州市特色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持续推广“组团式”援疆科技特派团经验做法,扩大科技特派团援派省市范围。
二是加强跟踪问效。深入地州市开展科技领域“组团式”援疆工作调研,指导科技领域“组团式”援疆示范点落实好有关合作任务。做好项目跟踪,及时调研和了解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督促限时整改,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推进。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的团队,适时予以表扬,激发援疆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受援地与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援疆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援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合作,为重点产业和行业领域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科技资源的倾斜,为援疆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设备、人才等支持,拓宽援疆工作的物质基础与人才储备渠道。同时,整合我区内部资源,协调区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援疆科技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与保障,打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发展。
四是加强拓展推广。贯彻落实“组团式”支援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大对我区“组团式”科技援疆工作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主流媒体、专业科技期刊等多种渠道,展示我区在科技援疆领域取得的创新成果、典型案例与成功经验,提升科技援疆工作影响力。组织区内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参加区内外科技展会、学术交流会等活动,主动寻求与其他地区的科技合作机会,吸引更多的外部科技资源向我区汇聚。开展科技援疆工作经验交流活动,邀请其他援疆省市来疆考察调研,互相借鉴经验,共同推动“组团式”科技援疆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为新疆地区的科技创新与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自治区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科技领域“组团式”援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努力推动“组团式”援疆工作取得新成效,助力自治区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