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挥我区产学研优势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统筹谋划,争取政策支持的建议
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连续三年高规格召开科技创新大会。自治区党委成立科技委员会,马兴瑞书记担任主任并主持召开两次科技委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25年3月,自治区副主席凯赛尔·阿不都克热木带领科技厅王成书记等人赴陕西省、四川省进行调研,学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经验做法。
加快新疆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起草形成《新疆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方案报科技部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司审核,按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继续加强与科技部对接工作,科技部启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工作后,我们将按要求积极做好示范区获批工作。
二、关于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转移转化能力的建议
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在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中,鼓励企业牵头承担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中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比例为37%。继续实施好高企倍增行动,2024年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和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资金2.84亿元。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2529家、增长32%。乌鲁木齐高新区综合评价排名实现提档进位,位列全国第49名(全国178家)。
有力有序推进“揭榜挂帅”制度。项目聚焦制约企业、产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艺等。2021年自“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探索启动以来,科技厅累计成功揭榜实施22项,通过项目实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区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2024年全区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01.51亿元,其中企业是主要技术输出方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总成交额的77%。
三、关于坚持综合发力,强化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的建议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4年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新疆煤层气勘探开发、超高海拔战略性金属矿产开采等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2635个,落实资金超过20亿元,其中“两重”项目345个、资金13.11亿元。积极争取深地、油气、煤炭、电极铝箔、棉花、戈壁设施农业等领域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获国拨经费2.85亿元。继续实施好“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计划资金,支持各园区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凝炼和遴选项目,推动园区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强化科研人员需求导向研究。深入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我区高校、科研院所主动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发展模式,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积极推动创新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速高能级创新平台落地、人才集聚。怀柔实验室新疆基地加快建设,9名院士领衔组建了6个重大技术攻关团队,牵头成立油气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创新联盟。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中国—塔吉克斯坦生物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揭牌。引进彭苏萍院士创建煤炭领域“天山实验室”。黄庆学等三位院士牵头的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加快建设。配合组织部实施“第三批天山英才”等人才计划,资助275名科技人才、18个创新团队。
四、关于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的建议
深化“四方合作”和科技援疆机制。召开第七次全国科技援疆大会暨“四方合作”推进会议,与23个科技援疆省市签订新一轮科技援疆合作协议,与哈工大、山东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南大学、国家能源集团科学研究总院签署合作协议。成功举办中国(新疆)—中亚科技合作论坛,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科技管理部门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持续拓展与中亚及周边国家的科技合作。加强中国—中亚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已完成中心在经开区纺服中心办公楼装修招标等工作,积极对接科技部,力争中心早日获批。
推进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新科规〔2022〕3号),共认定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47家,除阿勒泰地区外,各地州(市)已做到了全覆盖。建立区域性技术转移中心2家:新疆科技成果(技术)交易中心和北疆技术交易中心(克拉玛依科技大市场)。推动科技成果与技术要素市场对接,积极服务高校院所和企业,搭建线上线下平台,深化交流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
下一步我厅将围绕“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和重大战略需求,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是实施“十大产业集群”科技攻关行动。在油气、煤炭、绿色矿业、新型电力系统、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链薄弱环节和价值链高端环节,谋划布局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区内外优势科技力量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难题攻关。二是加强中试平台建设。支持围绕油气化工、煤化工、绿色矿业、生物医药等领域建设中试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三是推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农高区、高新区等培育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四是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横向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五是鼓励高校与企业人才“互聘共享”双向交流,从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一批专家到企业担任“科技专员”,从企业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高校讲课。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