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函字〔2024〕28号
郭旗委员:
您提出的《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体系和高质量科技供给能力,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持久驱动力》提案收悉。我厅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聚焦八大产业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科技支撑“八大产业集群”攻关行动,实施一批战略性全局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计划、“揭榜挂帅”等科技项目,加快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前瞻性部署,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是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推动科技政策“立改废”,修订《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开展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围绕支撑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加强科技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做好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是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实施高能级创新平台突破行动。加快怀柔实验室新疆基地入轨运行。推动创建干旱区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全国重点实验室、特殊环境条件功能材料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中国—塔吉克斯坦生物资源保育与利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修订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加快自治区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培育和认定一批新疆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
四是支持区域内大型共用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科技厅建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以下简称“协作共用网”),并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了对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自治区财政厅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仪器协作共用专项资金”,全面提升协作共用网的运行能力和利用效率。科技厅印发《新疆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我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提高了入网仪器的利用率和分析测试水平。下一步将通过行业联盟的组建将现有自治区仪器设备进行新的整合,提升行业发展动力,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协作共用网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注支持!
(办理人为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武心楠)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戎飞
电话:0991-3838227
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