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函字〔2023〕12号
陈全家、马连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科技厅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全面部署科技创新工作,印发《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科技创新26条”),为全区加速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关于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新疆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提出了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重点任务。印发《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推进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改进科研绩效管理等改革措施落地实施。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厅加快推进申报建设新疆乌昌石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乌鲁木齐市加快建设新疆科技成果(技术)交易中心。制定《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建设一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增设19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覆盖全部地州市。出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激励措施,激发全区技术交易活跃度。各地州市积极申报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设立技术合同认定机构,培养技术合同认定专职人员,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平台。
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实施了“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着眼高精尖缺,引进能突破关键技术、支撑重点产业发展、带动新兴学科建设的领军人才、特聘专家、青年博士等国内高层次人才。制定《创新拓展智力援疆工作方案》,从援疆省市(单位)引进“小组团”援疆 团队和援疆专家人才,承担重大产业项目、科研攻关、工程建设等任务。
关于科技创新投入,设立“两区”科技发展资金,建立区地县财政科技联动投入机制,根据地县财政科技投入和创新绩效情况进行奖补。创新实施厅厅联动、厅地联动科技项目,集成行业领域和地州市创新资源,协同推进科技创新攻关机制正在形成;起草出台《自治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工作规范》,规范审核流程,切实把好项目推荐关。
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国家实验室在新疆设立创新基地、网络节点,推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对接科技部,培育支持草食家畜遗传改良、种质创新、干旱荒漠区作物抗逆遗传改良等领域研究。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与新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强新药、煤电能源清洁转化、生物资源保育与利用等国际科技合作支持。
关于科技领域法治化建设,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进科技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走基层活动”“自治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三年行动”,召开政企、政银、银企对接会,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推进新疆首个专门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庭-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起草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办案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问答(一)(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推动修法工作。适时推动《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改工作,并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与《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中反馈问题的整改。二是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推动《2023年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组织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侵犯或假冒专利、商标及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协同协作工作力度。推动落实跨区域、跨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指导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推动落实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四是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加强基层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与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专利商标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今后,我厅将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创新平台支撑、加大引才力度,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等多方面做好科技创新工作,促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共同为创新型新疆建设贡献力量。
(办理人为科技厅发展规划处 潘佳丽)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联 系 人:戎飞
电话:0991-3838227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