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函字〔2023〕17号
自治区科协: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科技工作者现实问题的提案”收悉,我厅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着力培养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科技人才队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量身定制支持措施,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型领军人才。优化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支持用人单位在区外设立各类创新平台,打造“人才飞地”。同时,持续提高青年科技人才牵头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建设重大平台基地、实施重点攻关项目的比例,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用支持青年人才的力度,锻造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壮大科技创新主力军后备力量。
二是加大职称评价破“四唯”、立“新标”力度。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打破旧有条框与束缚,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科学使用评价结果,使更多拥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才有用武之地,建立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积极借鉴龙头企业人才评价标准,充分考虑新兴行业、职业的特点,制定职称评审的通用标准。
三是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自主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自主权的通知》(新人社发〔2019〕42号)要求,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自主权,科研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在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岗位聘用基本条件下,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制定岗位聘用基本条件,明确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自主组织实施聘用工作。
四是持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科研活动、人才成长、成果转化规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行使相关自主权,充分调动单位和人员创造积极性,增强创新动力活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推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自主权,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创新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承担财政科研项目的人员、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人才倾斜。强化绩效工资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对全时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加大高校、科研院所人员的科技成果在转化股权期权激励力度,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兼职或离岗创业收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内控体系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自主权接得住、用得好。
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实施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科技人才队伍。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有效解决国家、自治区有关人才激励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各项人才激励政策的执行,确保政策措施扎实落地,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实施一批具有整体牵引拉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重点人才工程计划。大幅提升天山英才、天池英才、新疆名师、新疆名医、新疆工匠等重点人才计划资金支持力度。以“天山计划”为总揽,以“天山雪松”“天山青年”“天池博士”等自治区重点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为支撑,针对不同层次的科技人才,采用“项目+人才”的培养、引进模式,瞄准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点支持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人才,构建衔接有序、层次分明、梯度合理、协调平衡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体系。2018~2021年期间,培养和引进各类科技创新人才579人,其中“天山青年”计划培养443人,“天山雪松”计划培养90人,“天池博士”计划引进46人。
六是在民生保障方面给予高层次人才帮助支持。在《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对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在户籍转移、安家补助、收入分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保险就医、职称评聘、出入境等方面实行特殊灵活政策;引进人才带有重点课题或重大项目的,在科研资助、创业扶持、工作经费、投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重奖;鼓励引进人才通过专利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分配。
感谢贵单位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人为引进智力与人才服务处 刘宝)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联 系 人:戎飞
电话:0991-3838227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