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
办理地址 |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科技厅505办公室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 |
办理依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新科社字【2003】77号) |
办理电话 |
0991-3813713 |
办理材料 |
详见《模版下载》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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