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新科规〔2022〕3号)要求,根据“新疆汇达科技服务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其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名称变更为“新疆汇达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后,技术转移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将使用新名称。
特此通知。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