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新科规〔2022〕3号)要求,“新疆思路言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其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名称变更为“秦创源(新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审查并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新疆思路言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变更技术转移机构名称,变更后,以“秦创源(新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技术转移及考核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