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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期满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1 10:24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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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厅已组织完成2025年度组建期满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实验室工作处  0991-3680732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991-3652231、3839835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编:830011

附件:2025年度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期满验收结果清单

自治区科技厅

2025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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