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天山众创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新科高字〔2021〕80号)和《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新科高字〔2019〕34号)相关规定,昌吉州“农易宝星创天地”等2家星创天地(名单详见附件)已不符合自治区星创天地相关要求,无法有效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自公告之日起取消星创天地自治区备案资格,不再纳入自治区星创天地序列管理。
特此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
2025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