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自治区人大  |  自治区政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9 13:06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打印文本】
分享到:
访问量:

根据《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新科规〔2021〕5号)规定,我厅组织对2021年认定20家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评估,现将验收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优秀(6家)

序号

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

1

新疆沙漠气象与沙尘暴重点实验室

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

2

新疆特色果蔬基因组研究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

新疆农业科学院

3

新疆智能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

新疆农业大学

4

新疆心智发展与学习科学重点实验室

新疆师范大学

5

新疆大蒜药用研究重点实验室

新疆埃乐欣药业有限公司

6

新疆中药(民族药)制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良好(6家)

序号

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

1

新疆岩石矿物分析及工艺矿物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新疆矿产实验研究所

2

新疆超声医学重点实验室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

新疆动物疫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

4

新疆输变电设备极端环境运行与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5

新疆组织细胞工程重点实验室

新疆西部赛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

新疆钛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

新疆湘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一般(4家)

序号

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

1

新疆抗逆植物基因资源保育与利用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新疆生地所

2

新疆发光矿物与光功能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

新疆师范大学

3

新疆兽用生物制品重点实验室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4

新疆露天矿智能生产与管控重点实验室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四、较差(4家)

序号

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

1

新疆特色功能食品营养与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2

新疆农产品加工与保鲜重点实验室

新疆农业科学院

3

新疆智慧广电全媒体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4

新疆酿酒葡萄与葡萄酒重点实验室

新疆尼雅葡萄酒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19日至8月25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实验室工作处:0991-3680732

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

机关纪委:0991-383855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自治区科技厅

                                                    2025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