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外国专家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经单位推荐,我厅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共有7人。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8日-7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推荐人员持有异议,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宝 0991-3839093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353号
邮编:830011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外国专家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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