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符合科研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效率和科技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科技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馈。
联系人:郑晓青
电 话:0991-3835353(传真)
邮 箱:xjkjtcxc@163.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邮编:830011)
自治区科技厅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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