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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新疆地区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19:06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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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教外留〔2006〕85号、《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6号202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规划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的工作部署,新疆地区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基委将于近期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资助内容、申请条件、选拔办法见选派指南。

二、自治区科技厅(外国专家局)是新疆地区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单位,受留基委委托自即日起对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相关事宜提供政策咨询和申请受理服务。

三、申请人通过国家留学网进行填报。申请人在网上完成报名申请,并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书面申请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文件。

、请推荐单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质、申请材料和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把好人员推荐关,对人员推荐不合规、审核材料不严的单位,我厅将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项目推选资格。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是培养国家建设所需创新型人才和培养科学、技术、文化、管理等方面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应从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依据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规划,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对于被录取人员,应妥善安排,保证其按期出国学习,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六、书面申请材料请按附件申请材料清单》准备。书面材料截止受理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后2日内自治区科技厅(外国专家局)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有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相关信息及申报流程可查询国家留学网。

、联系方式

系 人:殷晓兰刘宝

联系电话:0991-3825417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外国专家局)417室  

邮政编码:830011

附件:申请材料清单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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