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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专业组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18:59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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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专业组评审会定于3月7日至3月12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各专业组评审具体答辩时间见《专业组答辩时间安排表》(附件1),通过初评的候选成果答辩时间请提名单位用提名单位账号登录新疆科技成果网(www.xjkjcgw.com)查阅。

会议地点: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395号)。

二、评审要求

评审会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答辩人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内容见《专业组评审评价表类型及汇报建议》(附件2)、《评审专家提问范围》(附件3)。

1. 汇报使用的PPT文件应至少于该成果评审前2日发至指定邮箱(xjkjcg@qq.com)。

2. 候选成果前三完成人凭身份证方可进入会场答辩,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除特殊原因外,必须由第一完成人进行汇报,否则评审专家将不对该成果进行评审。

3. 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介绍成果内容前需简要说明到会人员姓名、排名和贡献。

4. 答疑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到会人员分别回答。

5. 汇报人员请于本成果汇报时间前30分钟到场。

6. 汇报成果及答疑时,语言须简明扼要,声音清晰洪亮,答疑完毕后请及时退场。

联系处室: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

人:万江春

联系电话:0991-3823583

技术服务联系人:蒋杰

联系电话:15299052319


附件:1.专业组答辩时间安排表

      2.专业组评审评价表类型及汇报建议

      3.评审专家提问范围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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