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新科成字〔2023〕51号)要求,现对历年参加评奖但未获奖,重新提名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成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重新提名成果持有异议的,以实名书面方式向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提出(匿名不予受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江春、阳延琴
联系电话:0991-3823583、3680722、382376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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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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