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和《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网络初评、会议评审等程序,现对拟认定的2023年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杨晓平 0991-3813713
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 3839835
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 编: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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