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对基础研究的工作部署,坚持“四个面向”,着力突出原创,鼓励自由探索,强化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增强源头创新能力,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八大产业集群建设需要,实现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推动我区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新科规〔2020〕4号),现发布2023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然科学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重点项目的申报必须符合指南公布的研究方向,其他类型项目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请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上在线填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10:00~2023年5月12日19: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审核并提交至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应按照申请填报时间,提前做好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9: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麦尔哈巴·马木提、米热尼沙 0991-3838787
科研诚信与监督处:吴楚璇 0991-3652231
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于国鑫 0991-3675284(网上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附件:2023年自治区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然科学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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