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经核查,新疆新铁运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现撤销其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具体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第3批撤销编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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