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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2 13:19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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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和发展我区技术转移机构,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新科规〔2022〕3号),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或区外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

(二)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和经营服务理念明确,已形成适合服务项目的商业和服务模式。

(三)有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有相对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经营状况良好。

(四)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有满足经营需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

(五)人员结构及内设机构设置合理,有经过培训的技术转移专业人员,专业服务机构专职人员在3人以上,且应具备1名以上经培训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技术经纪人或技术经理人)的人员。

(六)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应制定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建立技术转移全流程的管理标准和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

(七)符合科研诚信审查要求,不良信用记录或违纪违法行为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符合条件的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填写《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申报书》,附相关辅证材料(见附件),报推荐单位(所在地州市科技局或各相关单位)进行初审

(二)推荐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单位公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标注技术转移机构名称)发送到指定邮箱,书面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2

(四)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21日。

、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

联系人:努尔别克  胡一奇           

联系电话:0991-3823583  3680700

(二)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兴           

联系电话:0991-3675284

电子邮箱:xjkjtcgb@163.com

材料受理地址: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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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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