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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二次引进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13:28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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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扩大引进国外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成果应用和示范推广,开展2022二次引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我区各有关单位“二次引进”国内其它省(区、市)从国外消化、吸收创新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等。

2.申报领域:农林牧渔品种及配套种养技术,区域特色农林产品提质增效加工技术,农产品贮藏、烘干冷链物流技术,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技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污染防控技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利用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现代农业装备技术等。

3.申报额度:4~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是自治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团队成员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不得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二次引进项目

3.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申报方式

1.项目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kjt.xinjiang.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帐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网上平台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2.在线填写的申请材料由各推荐单位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在线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

3.项目网上提交推荐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必需是通过系统打印的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2份)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报送至新疆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中心

、申报时间

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2241日10:00  420日24:00。

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422日24:00。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内容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2.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3.项目申请人和单位须分别签署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1)。

4.申请单位根据《自治区二次引进项目申请书》(附件2)《自治区科技计划目经费预算书》(附件3),提前准备相关填报内容,以便申报平台开网后及时进行网上填报。关网后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不得再进行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自治区科技厅外国专家服务处  陈龙忠  

联系电话:0991-3830535

2.业务受理:新疆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中心  陈华、陈海歌 

联系电话:0991-3825417、3835488

纸件材料报送至新疆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中心417室;

邮箱:409762407@qq.com

3.网上平台技术咨询: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1-3675284、3680751

附件:1.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

      2.自治区二次引进项目申请书

      3.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外国专家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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