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和《“健康新疆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我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经主管单位推荐、专家会议评审、现场考核和综合论证、公示,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认定“新疆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8家中心为我区第一批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建设运行期为三年,到期验收考核合格后正式挂牌。
请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依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和建设经费,认真组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建设和研究工作,加快推进临床研究和人才培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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